曠日持久、備受國人特別是奔馳車消費者關注的“深圳居民蔡壯欽狀告奔馳公司產(chǎn)品質(zhì)量糾紛案”在持續(xù)了68個月后終于有了結果。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決:涉案車輛缺陷與蔡衍鵬原告之子的死亡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被告奔馳公司應對產(chǎn)品質(zhì)量缺陷承擔責任,賠償兩原告由此造成的物質(zhì)和精神損失28萬多元。
原告律師感嘆,“這個案件是中國內(nèi)地首例消費者狀告奔馳公司勝訴的案例。它的最終判決是我國基層法院在對涉及跨國糾紛的國際司法實踐中的一次成功嘗試,并為我國消費者的跨國糾紛訴訟提供了判例。但打這個官司太難了”。
消協(xié):希望是個好的開始
“一條年輕的生命外加5年多的時間,換來的僅僅是28萬元的賠償。”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副秘書長張明先生就車主打贏奔馳官司一事談了他的看法:“長期以來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奔馳幾乎是完美汽車的代名詞??勺罱鼛啄赀@一神話不斷地被打破。短短幾年就有多起有關奔馳的官司讓消費者傷透了心。如此知名的品牌、實力雄厚的公司為何就不能踏踏實實地坐下來認真聽一聽消費者的聲音呢?”
“不管怎么說,這是一個好的開頭,愿更多的消費者行使自己的權力,維護自己的權益?!睆埜泵貢L強調(diào)說:汽車是消費品中的大件,大件的消費者應該受到更加周到的服務,其利益也更應該受到格外地關注。他認為,即將出臺的汽車“三包”規(guī)定,或許會給更多的消費者以更多更放心的服務。
律師:令人鼓舞
中國律師協(xié)會的邱寶昌律師也表示,這起案例為我國消費者的跨國糾紛訴訟提供了判例。在之前很多涉及到跨國公司的商品質(zhì)量糾紛中,個體消費者面對的是整個龐大的跨國集團而處于弱勢地位。由于無法負擔高昂的訴訟成本而和解的事情屢見不鮮。
邱律師認為,雖然一審勝訴的結果令人鼓舞,但個體消費者在與跨國集團的訴訟中依然屬于弱者。
汽車專家:產(chǎn)品信息需要更加透明
奔馳公司在應訴時提出氣囊未彈出的原因是正面撞擊力不夠,紀錄儀未檢測到足以使氣囊彈出的撞擊力。但法院認為在奔馳公司的《產(chǎn)品使用說明》中,未確切指出使氣囊彈出的正面撞擊力大小,因此也不能證明當時的撞擊力未達到氣囊彈出的條件。
汽車專家認為,汽車作為涉及到人身安全的特殊產(chǎn)品,其產(chǎn)品信息,尤其是涉及到安全標準方面的信息應該更加透明。這點國內(nèi)汽車廠商也該加以重視。
結論:
專家指出,目前在汽車行業(yè)中,服務的概念還顯得很空,服務的和被服務的都不是很清楚——好的服務不知道好到什么程度就算是好,壞的服務也不知道壞到什么程度就算“壞”,服務質(zhì)量的保證就缺乏一個機制,沒有一個量化的標準。
汽車售后服務的立足點應該是提高保質(zhì)期限,保證用戶正常使用,推行保姆式、品牌化服務,售后服務應該是企業(yè)盈利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國內(nèi),目前汽車企業(yè)的服務概念還是“壞了給修”,沒有三包制度,無法退貨,常常造成糾紛。